律师解析:
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
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
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
退房协议。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
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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