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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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之规定,设定抵押权时必须由各方当事人签署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且该份合同一般应涵盖如下内容:被担保债权的具体类型与金额、债务方履行债务的时限、抵押财产的详细描述及数量等相关要素,以及对担保范畴进行明确规定。若在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表明房屋抵押事宜,则无从谈起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存在,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我们难以据此建立有效的抵押权。

在撰写借款协议时,应明确借款人及出借人的全称、借款数额(包括阿拉伯数字和大写金额)、借款期限(具体年月日及起止日期)、还款日期及借款利息标准(年利率/月利率及总利息,需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金额表示)等关键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

借据上能约定房产作抵押物,但涉及房产等大宗抵押物时,建议借贷双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当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方有权通过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在设定抵押时,需明确抵押标的、抵押权人、抵押物等相关信息,并确保抵押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借据上能约定房产作抵押物,但涉及房产等大宗抵押物时,建议借贷双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当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方有权通过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在设定抵押时,需明确抵押标的、抵押权人、抵押物等相关信息,并确保抵押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撰写借款协议时,应明确借款人及出借人的全称、借款数额(包括阿拉伯数字和大写金额)、借款期限(具体年月日及起止日期)、还款日期及借款利息标准(年利率/月利率及总利息,需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金额表示)等关键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