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二轮
土地承包时集体预留的“机动地”该如何
确权登记。
2、二轮土地延包后,
家庭成员中有的已成为政府
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固定职工,身份已发生变化,如何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
在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对于二轮土地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地”,已通过村、组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且进行了统一分配,群众没有异议的,本次可以作为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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