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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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来登记结婚的机关,申请补领即可。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结婚证明或《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提交:男女双方书面申请书、各自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如结婚证损坏或丢失,可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充。

若问题由申请人引起,需按条件改正后重新申请;若是管理或处理中的误差或失误,可向民政局书面申诉;或收到无法补发通知后60天内,向县市区级社会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满复议结果,可向地市或省会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结婚证明或《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提交:男女双方书面申请书、各自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如结婚证损坏或丢失,可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充。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