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融律师事务所
韩伟律师法学院毕业。拥有在大型国企集团及政府工作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并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践与研究。尤其在刑事精细化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业务,各类经济合同案件取得了较优秀的业绩。服务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善始善终,坚持“服务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品牌化”的发展理念。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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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诈骗犯借用我照片行骗,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欺诈行为违法,个人有义务提供犯罪信息。 报案后,警方将解除我的嫌疑并调查。如确认欺诈行为,警方将依法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协助我挽回经济损失。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

若有人以私人照片为要挟,当事人有权向警方报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警方可采取强制措施,如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五至十日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该法明确禁止利用照片等侵犯他人隐私和威胁行为。

利用他人照片进行诈骗的罪犯将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制裁。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甚至可能受到三至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处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即构成数额较大,需依法追究刑责。

使用他人肖像进行网络恋爱,通常不违法,但如造成情感欺骗,则违反道德。若利用此手段诈骗财产,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可能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网络恋爱中,应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下情况下,机构可在未获肖像权人许可下使用其肖像:合理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宣传报道游行集会等活动参与者肖像;正当舆论监督使用公民肖像;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使用罪犯照片;肖像权人利益受威胁时,相关部门可使用其照片;国家机关执行与适用法律时可能使用公民肖像;作为证据使用时,公民肖像可被使用;特定范围内,为科学研究及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使用他人肖像也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