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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5.02.0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219人
律师解析: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债权消灭方式,即债的消灭原因有以下情形:
1、清偿,指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2、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之间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
3、提存,指债务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得向公证处提存债务标的,视为履行完毕,债务消灭。
4、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单方面消灭债务;
5、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同时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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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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