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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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办理以及注意事项大致如下:首先,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其次,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需携带以下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租赁双方需携带相关法律文件至当地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部门将审核材料、监督租赁合同,出具初审意见。合格后,进行二次审核并撰写二审意见。双方缴税后,租赁方获《房屋租赁登记证》。审批完备、无误,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流程,提升效率。

房屋租赁未登记备案会受行政处罚,个人罚款不超过1000元,单位1万元。登记备案的意义在于审查合同合法、租赁标的合规、合同条款完备及符合政策。它还有管理职能,如确立法律地位、监控市场动态、监督行为和解决纠纷,目标是规范市场。此外,备案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预防与出租屋相关的犯罪,促进治安综合治理。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不是必须的。租赁双方在合同签署后30天内,应共同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区的直辖市、市或县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若未按规定备案,不影响合同法律效力。租赁双方应知晓此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以确保合法权益。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租赁双方携带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提交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经审查合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在合同上加盖专用章并颁发证明。务必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以保障双方权益。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