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晖(长春)律师事务所
韩伟律师法学院毕业。拥有在大型国企集团及政府工作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并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践与研究。尤其在刑事精细化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业务,各类经济合同案件取得了较优秀的业绩。服务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善始善终,坚持“服务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品牌化”的发展理念。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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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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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是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金融机制,但不具备债务担保和合同生效证明功能。违约时,只退还预付款,无需双倍返还。法律对预付款有严格规定,不可随意约定,而定金无此限制。委托方需预付全部费用,并归还垫款及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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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全面深入调查,若证据不足证实违法事实,应认定调查结果不支持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惩戒决定。若调查中能充分获得有力证据证明违法事实不成立或不可能发生,应果断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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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在合同上签字,他们代表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拥有法定代表权,依法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因此,与其签署的合同合法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