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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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根据自己订立的的合同性质的凭证分别缴纳印花税。如果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可以独立从事民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应由总公司申报缴纳,可选择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分公司签订来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源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一般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百签署合同,不过一般合同方需要总公度司的授权或者是加盖总公司印章,得到总公司的追认。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的情况下,也是由总公司交纳印花税的,在司法实践中,交纳印花税的事项认定应当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身份来处理,由总公司签订的则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