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普通发票领取后通常无严格过期限制,但税务机关可按需规定使用期限。
2.企业注销、变更时,未用发票要缴销。
3.发票开具受会计核算和所得税扣除影响。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能补开合规发票可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结束后仍未取得,需纳税调整。
4.企业要及时用票并依规处理。
案情回顾:
小胡经营一家企业,领取了一批普通发票。一段时间后,税务机关发布通知,对这批发票规定了使用期限。此时小胡的企业因业务调整需要变更,还有部分发票未使用。小胡认为普通发票无严格过期限制,不想缴销剩余发票。而税务人员要求其按规定缴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普通发票领取后虽一般无严格过期时间限制,但税务机关可依税收管理需要规定使用期限,所以小胡企业的发票应遵循此次税务机关规定。
2、企业发生变更情况时,未使用完的发票需缴销,因此小胡应按要求缴销剩余发票。
3、发票开具受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影响,若小胡不及时处理发票,后续可能面临汇算清缴需作纳税调整等问题,所以企业应及时使用领取的发票并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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