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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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缓刑并不适用于所有犯罪行为。缓刑制度主要针对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且这些罪犯必须具备良好的认罪态度以及真心悔过的表现,同时也应保证他们不会再次触犯法律。然而,对于经济犯罪类型的盗窃罪来说,由于其严重侵蚀了公民个人和社会的财产权益,使得被盗财物成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对象,因此,是否能够积极退还赃物就成为了衡量犯罪者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的重要标准之一。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能否得到减轻或从轻处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触犯法律罪行的处理办法是:需要立即取消原有的缓刑措施,对新的犯罪行为或侦查出来的犯罪事实进行审慎的审判和裁决,这个审判可以将新的罪行与之前的罪名一并进行惩处。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应该撤销原先的缓刑决定,并执行原先所判处的刑罚。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罪犯,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然后执行死刑。

1、对于累犯,我国法律实行严格限制假释制度;2、当某些累犯被判以死刑缓期执行时,法院有权根据罪犯的具体犯罪情节与其他相关情况来决定是否对他们实施限制性减刑措施;3、针对累犯的犯罪行为,国家应当给予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即,应当依法予以从重处罚;4、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累犯是不能适用缓刑措施的。

累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允许取保候审和缓刑。因为累犯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累犯在主观上对社会危害性较大,不符合取保候审和缓刑的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

累犯一般很难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因为他们人身危险性大。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跟减刑没关系。司法实践中,累犯会受更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