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是如何约定和处理的
时间:2025.01.05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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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
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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