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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该注意什么

时间:2025.05.0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878人
律师解答:
行使的时间。
律师解析:
撤销权行使首先应该注意的事项有撤销权行使的时间和撤销权行使的范围。
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是: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定其他情形等。
撤销权行使的权限是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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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律师

河南良承(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办理百起民商综合类案件,其中包含大量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买新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自执业至今,其办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擅长与人交往且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用专心、专注、专业的态度服务号每一位委托人。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5001065355,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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