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
曹蕾律师,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开始律师执业。玉门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律服务事务部成员。从业以来,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以精湛、渊博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合同、婚姻家庭、侵权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及刑事诉讼业务,民商事执行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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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是中国刑罚的两种主要形式。拘役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拘役和管制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两种主要刑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一般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三年。

我国刑法体系中的管制与拘役同属核心刑事制裁。管制着重于对犯罪者的人身自由实施适度管控,目的是为了限制其社会活动;而拘役则是更为严厉的措施,通过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双重目的在于惩罚和改造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