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咨询该律师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之诉讼主体的探讨精神损害赔偿的权益应由受侵害者或遇难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来主张及维护。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权益,不应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继承。但是,如果赔偿责任人已在书面协议中明确承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是赔偿权益人已经就此事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则不在此限。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通常是由受害者或其近亲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不可以进行转让或者继承。但是,如果赔偿责任方已经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愿意支付相应的金钱赔偿,或者赔偿请求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上述规定并不适用。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通常是由受害者或其近亲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不可以进行转让或者继承。但是,如果赔偿责任方已经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愿意支付相应的金钱赔偿,或者赔偿请求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上述规定并不适用。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有关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的权利主体是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有关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的权利主体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