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
李贻军律师毕业于四大政法院校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15年,处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李律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数千宗案件,尤其擅长股权转让,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事宜,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战经验,充分的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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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电力设备罪的量刑,是根据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刑期在3到10年之间;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大规模停电,那么刑期可能会增加到10年以上,甚至是终身监禁,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个罪名关系到公共安全,所以蓄意破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会更重。在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人的主观恶意、破坏的手段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

破坏电力设备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因违规或疏忽致电力设施损毁,危及公共安全,后果严重。犯罪者自然人通常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轻者三年以下刑罚,轻微情况可酌情不追究。此罪行强调对社会安全的威胁与负面影响。

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刑罚根据破坏程度和后果划分。大量破坏威胁公众安全但未引发严重后果者,将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如已致严重事故或后果,犯罪分子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判决。

预谋破坏电力设备罪,阻止实施可获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一旦造成严重公共秩序混乱和实际损害,量刑将加剧,可能判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鉴于其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本质,此属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犯罪。构成违法需证明行为确实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