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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发生原因是什么

时间:2025.05.0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95人
律师解析:
债发生的原因如下:
1、合同;
2、单方允诺;
3、侵权行为
4、无因管理;
5、不当得利
6、缔约过失
7、其他原因。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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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律师

广东众燊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众燊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5年以上,办理过600宗以上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属于资深律师,主要从事合同、公司、劳动、家事、刑事等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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