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受偿方案;
5、重整计划的
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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