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络宏博律师事务所
张洁律师执业的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等纠纷案件,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取得一定的成绩后,律师依然保持认真地学习态度,开始钻研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领域,并与自己办理的案例相结合,积累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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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还包括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公安机关实施的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临时封闭管理与占有场所财物、扣押争议财物、冻结账户存款等。这些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性手段,旨在限制相对人在特定情况下行使特定权利或履行特定义务。它们确保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保护证据,防范风险,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短暂严格约束或对法人财物临时全面监管的行为。其类别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资金账户等,旨在维护公共秩序与执行行政管理。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终局性的。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