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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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措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妥善处置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首先是协商。遭遇此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均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其次是调解。当事人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时,可以考虑寻求公正的调解组织或人士的协助来化解矛盾;第三是仲裁。若当事人对上述两种方式均不满意,或者协商与调解均未能达成双方认可的结果,则可选择向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是诉讼。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措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处理办法:1. 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当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争议出现时,当事人之间可通过友好洽谈以达成共识。2. 利用调解手段来化解纷争。若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或协商无果,也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3. 选择仲裁途径。在当事人拒绝协商或调解的情况下,他们有权提请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审理。4. 直接诉诸法律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引发的纠纷是否可以起诉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争议,可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首先,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寻求和解的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来化解矛盾;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考虑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纷争;若各方均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经过协商与调解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一方,还可以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研究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协议所引发的争议时,应当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属于不动产纠纷范围内的事项都包括因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引起的各类物权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时效,能够适用中断规则。比如,时效内要是出现了履行请求、义务方同意履行、诉讼或仲裁申请这些法定事由,就会让原来的时效失效,然后重新开始计算。这些情况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中,能够有效地中断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