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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如何解决

王** 北京-石景山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1.20 08:30:14 462人阅读

离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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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途径解决,处理中需遵循相关原则保障当事人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多种解决办法。协商是最便捷的,双方直接沟通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成和解。若协商和调解都不行,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其具备专业性和高效性。当事人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判决。处理纠纷要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以保障离婚当事人土地承包权益。如果遇到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20 13:0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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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协商最为便捷,双方自行沟通达成一致方案。调解则需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申请,由第三方促成调解协议。仲裁专业性和高效性突出,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诉讼即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为更好解决此类纠纷,可采取以下措施:
1.优先选择协商解决,平和沟通,节省时间和精力。
2.若协商不成,及时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化解矛盾。
3.调解无果可考虑仲裁,利用其专业高效特点。
4.必要时果断起诉,通过司法保障自身权益。处理时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

2025-11-20 12:3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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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解决是处理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便捷途径,双方直接沟通,能快速达成一致,节省时间和精力。
(2)若协商无果,可请求调解,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第三方的介入,能以中立的立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当协商和调解都失败,申请仲裁是个不错的选择。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能高效处理纠纷。
(4)当事人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保障自身权益,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处理纠纷时,需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

提醒:不同纠纷情况复杂程度不同,解决方案也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1-20 10:3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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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解决:双方就争议问题自行沟通,达成一致方案,此为最便捷途径。

(二)请求调解:协商不成时,可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申请仲裁:协商和调解都无果,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

(四)提起诉讼: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院会依法依规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5-11-20 09:4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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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途径如下:
一是协商,双方就争议自行沟通,达成一致,这最便捷。

二是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等申请,由第三方促成调解协议。

三是仲裁,协商和调解无果,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其专业高效。

四是起诉,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处理时遵循平等、保护妇幼权益等原则,保障当事人权益。

2025-11-20 08:58:3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对这些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具体措施如下:1、严格规范机动地管理。集体机动地,要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商议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招标或公开协商方式发包,严禁暗箱操作或仗权承包。同等条件下,机动地优先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了切实保证机动地合法、合理、公开发包,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凡是机动地发包合同,必须经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进行依法鉴证。承包的机动地,任何人不得转包、转让他人。机动地承包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以前合同约定承包期较长,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保持不变;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需要调整承包合同的,按规定的承包期进行调整;按规定应解除的合同,解除后按新的承包期发包。机动地发包收入计入集体积累。2、积极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离田从事其他经营或劳务输出的农民,要支持和鼓励其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维护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承包地流转的收益。要坚持按程序进行流转。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出方和受让方要签订流转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要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它方式流转的,要报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合同鉴证。3、妥善处理承包期内收回的农户承包地。土地延包后,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搞招标发包的,要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发包方收回农户承包地抵顶所欠承包费,签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全户农转非和全户户籍迁出,已收回的承包地不再退回;未收回的,除迁入设区的城市外,应保留其承包地,由其继续承包。4、是妥善处理“户在人不在”农户的土地承包。土地延包时得到承包地的“户在人不在”农户,凡是愿意继续承包的,不得强行收回其承包地;愿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支持、鼓励其依法流转;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应办理相关手续,退还给集体。土地延包时,未得到承包地的“户在人不在”农户,要求承包的,原则上应同意其承包土地。承包地可在机动地复垦地、退包地中解决,暂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户在人不在”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不要承包地协议的,从其约定。5、妥善处理婚出婚入人口承包地问题。土地延包前结婚的妇女,户籍在土地延包前迁入的,由迁入地分给承包地;未分给承包地的,从机动地、复垦地、退包地中解决;暂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户籍在土地延包前未迁出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分给承包地;未分给承包地或分给后收回的,在机动地、复垦地、退包地中解决;暂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由于地域间土地延包实施时间不一而导致婚嫁妇女无地的,原则上由户籍迁入地解决承包地;无力解决的,可通过候地解决。因负有赡养义务,男到女家生产生活的,在土地承包上与婚出婚入妇女同等对待。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纠纷1、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1)税改前,农民种田要交统筹款、提留款,农民的收效甚微,一些农民外出打工有了稳定的收入后,将原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税费等也就由新的承包人承担。可税改后,不仅国家免除农民税费,而且种地农民还可拿到良种补贴和粮食直接补贴,种地带来的利润让原承包户纷纷要求退还土地,受让人由于在土地上的投入和自己的经营计划不能实现等原因,不愿退还,或转包后看到转承包人的收益丰厚,以转包金过低或转包期限过长要求悔约,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2)进入小城镇打工或落户的农民,见种地无益,有的将承包地撂荒,村委将其收回后重新发包,收益用于交纳统筹和提留款。2、历史与现状的冲突引起的纠纷。(1)过去因兴办学校、养殖场、村办企业等而使用村集体土地,这些学校或经济组织不复存在后,土地由有关部门经营,村集体要求收回原被占用的土地,而这些土地因所有权与使用权不一产生纠纷;(2)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不明确。因为历史原因,一轮土地发包时,有的土地没有登记,有的登记与耕种的数量不一,未经登记的荒地或拾边地,逐渐被有的农户开发种植,产生收益后引发纠纷。3、基层组织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1)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而私自发包给家族成员或有其他关系的农户,有的发包价格明显偏低。这样当土地收益提高,本有情绪的农民就容易因此引发纠纷;(2)利用村委会换届或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村委会负责人变更,以原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如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等;(3)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集体(组)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4)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如小调整时随意提高承包费,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5)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承包时对妇女实行有别于男子的歧视性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出嫁女承包地等。(6)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问题的纠纷等。(7)土地承包合同未发放为纠纷埋下了隐患。不少村委不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或签订合同却不给申领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合同、领取经营权证,却不发给农民,导致发生争议时农民根本不能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4、基层政府利用职权强行干预引发的纠纷。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才有权利处置其所有的土地,而出于部门和地方利益的考虑,行政干预和越俎代庖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违法承包引发纠纷。这种情况往往在一时发包成功的背后隐藏着许多矛盾,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引发纠纷,且这种情况涉及的土地面积较大,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村集体不经农户同意,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擅自发包;(2)基层政府不经村集体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强行发包属于村集体的土地。5、经济利益驱动。主要分为两种类型:(1)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土地所有的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2)强行终止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因为近几年土地收益明显增加产生较大利润,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哄抢承包出去的土地种植,使土地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尤以本村以外人员为承包主体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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