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陈宇星律师,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等,从业多年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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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和分配比例来继承遗产。 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没有了,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就可以继承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平等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考虑一些因素来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如果某个继承人生活困难,没有劳动能力,那么他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如果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那么他也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相反,如果某个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但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他可能会得到更少或者甚至没有遗产份额。 总之,法定继承是一种比较公平合理的继承方式,但在具体情况下,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分配。

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有能力履行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遗产分配遵循法定顺序: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及父母,享有优先权;如无第一顺位继承,依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的抚养者可视为同等顺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间份额平等,特殊情况下,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者会得到优待。

第一继承人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根据我国法律,遗产传承的首要原则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伴侣、直系子女和生养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及祖父母、外祖父母。通常,同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但特殊情况下可制定差异化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