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殷建伟律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殷律师是专业的诉讼律师,从一九九六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已经二十多个年头了。承蒙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及民间社团、组织机构及个人的信任,曾办理过大量的各类民商事、经济合同类、刑事案件及少量的行政诉讼案件,一直战斗在诉讼代理和辩护的一线,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律师工作经验。 本律师自信自己是一个勤奋、负责任的好律师,能够时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坚持集思广益和独立思考,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坚信,我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律师! 全国有法律服务需要的各界人士,都可以与我交流。欢迎来电咨询,尤其是重大疑难案件,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电话13601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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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被保人可得小心了,要严守各项规定,否则外地执法人员就会来现场逮捕你。 被保人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要是想变更住址、工作或者联系方式,得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而且要随传随到。 要是违反了规定,执行机构有权立即逮捕你。

具体流程是:一、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任务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二、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三、完成异地的拘留逮捕。

需要相应的法律文书,如拘留证,逮捕证等,然后通知当地的警察,必须有当地警察的配合才能一起抓人,否则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属于犯罪实施地或结果地的公共安全机关。若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抓,应送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司法裁判由事发地民事检察机关裁定并执行。外地捕获的犯罪嫌疑人需移交对应管辖的公诉机关,最终审判由事发地法律机构完成。

外省警方在当地执行逮捕任务需遵守一定程序。根据规定,警方在执行异地拘留或逮捕时,需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通知,并请求协助。这意味着,虽然外省警方有权力进行跨区域的缉捕行动,但必须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和配合。这一措施确保了逮捕任务的顺利进行,并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