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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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支导致的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若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持枪防御,并且被视为正当防卫的范畴时,则防卫者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然而,如持有枪支的行为涉及到非法占有或非法持有等违法犯罪问题时,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杀害强奸罪犯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关于此类事件,需具体分析情境。假设在打死强奸罪犯的过程中,他正在实施强奸犯罪行为,那么便可判断此举并非犯罪行为,而是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亦不会被判处刑罚。但是,对于正在实施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实施防卫措施的行为,若导致不法侵害者死亡或重伤,则并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出于自卫且行为确实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但是却导致了严重的损害后果,这就会涉及到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应对该情节予以适度灵活处理,考虑实施防卫行为的背景和环境,并适当减轻或免除其刑责。

过失致使他人因正当防卫而亡,刑法判定刑期安排要考虑很多复杂因素,才能比较准确。这当中,如果确实是正当防卫,防卫行为也没超过必要限度,那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通过减轻或免除处罚来平衡。刑期长短要看具体情况,可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防卫者在实施正当防卫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他人造成重伤或死亡,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他的刑罚。然而,如果防卫者在一般程度上实施正当防卫,最终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判断标准和防卫行为是否超过自卫需要,都需要根据实际的防卫情况和方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