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但是,自权利......
有以下情形的,合伙合同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效。(二)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 姓名:濮迅诺 ◆ 职务: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党委书记 ◆ 教育背景:2009年毕业于厦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学士。 ◆ 专业资格: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 ◆ 职业经历: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温州金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任企业顾问代理员 2012年6月至今,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 荣誉称号: 在温州律师行业及司法局内,曾于2016年、2018年、2020年多次荣获“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在律所所内,曾荣获“新人优秀奖”、“业务优秀奖”、“业务突出奖”等诸多业务荣誉,及2018年度荣获所内“先进党员”等荣誉。 ◆ 业务特长:擅长处理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务及破产、清算事务、劳资纠纷、刑事辩护等 ◆ 行业内任职:鹿城法院律师调解员、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重整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 公益事务职务:鹿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义工”海昌义工团团长、五马街道法律调解员、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暖心驿站首批法律顾问律师、妙果寺园区市场法律顾问律师。 ◆ 企业类业务情况:自2013年起,从事破产清算相关业务,陆续参与并经办案件近百起,诸如温州新恒利来合成革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温州汇浩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和解案、温州市米醴琼酒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中孝阀门有限公司、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温州珠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温州市国企经济贸易总公司、浙江金盛担保有限公司、百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浙江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系列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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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卖方以认购、订购以及预定等多种形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此来达成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目的。若因涉案一方(即买方或卖方)的原因而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应依照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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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与开发方展开协商工作,若协商未果,再考虑启动法律程序。如果满足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建议您首选与开发商开展友好沟通,这不仅能够节省起诉的成本,也能加快问题解决的进程。 (二)索取违约金和相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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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房地产纠纷之诉之际,当事人须共同分担聘请律师所需的法律服务费用。通常而言,若此案涉及到财物争端问题,当事人有权利商定各自应负担的律师费用百分比。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请求法院依据案情本身做出公正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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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两个未履行合同时,应遵循先签原则,先签买方获不动产所有权,后签者无权但有索赔权。已获物权者物权优先,未过户时占有优先。已执行方先执行优先。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改正、补偿及赔偿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