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都可以作为维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大部分的
行政案件都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对于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再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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