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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杯啤酒算酒驾吗

时间:2025.02.11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935人
律师解析:
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据专家估算: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新标准看似对“酒后”的标准有所放宽和松动,实际上是比过去更科学更切合实际。因为目前交警执法中的测酒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验血,另一种是呼气式测试。呼气式测试有一定的误差,特别是不能分辨出体内残留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新标准考虑到了测试仪器的偏差,更符合实际。而且体内残存的极少量酒精含量,对正常人心理和驾驶行为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将“酒后”标准适当提高,符合国际惯例,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新标准绝对不是鼓励驾驶人可以饮酒驾车,更不是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提供了一个可钻的空子,所以说不管您酒量大还是酒量小,只要饮酒了,最好都别驾车,这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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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佳兴律师

江西盛义(铅山)律师事务所

简介:汪佳兴律师,江西盛义(铅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勤勉敬业、踏踏实实,具有高度责任心,努力做到当事人满意,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擅长:人身损害、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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