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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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在法定继承制度下,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秉持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其次,保护胎儿的继承权益亦是重要的原则之一;再次,互谅互让,充分协商,合理分割遗产同样是必要的原则;另外,物尽其用的原则;最后,注重关照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以及其他相关原则。

根据我国法律,遗嘱若有效,则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次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通常应获得均等的遗产份额,但在某些情况下,会考虑照顾困难或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并对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减少或不分给他/她遗产。

财产传承权益的分配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平等分配:确保同序列继承人公平继承,人人有份。 2.照顾弱者:对困境或丧失劳动力的继承人给予更多关照。 3.多劳多得:权利与责任一体化,对承担主要赡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给予更多份额。 4.友好协商:以理解、宽容和团结为基础,友好处理分配问题。

在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时,需要遵循公平、合法、尊重遗嘱的原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应该平等地分配财产;但如果有遗嘱,就必须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此外,还需要确保未成年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以防止他们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这样才能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