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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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因自然人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的,其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请求权的法定诉讼时限为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满三年后即告失效。然而在特定条件之下,如当事人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克服困难而致使其无法及时行使诉权等因素的确存在时,诉讼时效应交由法院作出裁定是否得以暂停计算直至相关障碍得到解除之后再行恢复有效期。

在涉及人身伤害索赔之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依法律规定为三年,此等期限自原告知晓或应理当知晓其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与其相应的义务人之日起算。然而,倘若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起诉时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原则上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例如确因不可抗力导致对合法权益保护之实效被延误,人民法院也可考虑酌情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三年,是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是谁开始算的。在这三年里,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赔偿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如果被人侵害了,那你就准备好详细的起诉状和关键证据,要把被告的责任和司法管辖都写清楚,然后合适的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启动程序,给被告发传票。在开庭前双方可以调解,要是调解不成,法庭就会审理,双方会充分辩论,最后法院会依法判决。要是你不服,可以上诉。

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要是过了三年才起诉,可能就会败诉。但要是受害者当时没能力表达,那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止或者重新计算。在考虑诉讼时效的时候,要把各种因素都分析清楚,这样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