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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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动产租赁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指即使房产所有权变更,租赁关系不受影响。已签租赁协议保持有效,新业主不能否定原有租赁关系,也不能索回租赁物业。这一原则保障了承租方的权益。

按揭房出租也是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而对于动产是不可以适用的,主要原因在于动产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没有必要。

按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出租人在售出租赁物的时候必须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者,而且在售出的时候也不能损害承租者的利益,同时在买卖不破租赁里面承租者还享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候,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对于租赁期限未到期的,可以继续租赁,新房东的所有权不能对抗承租人的租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