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订立精选解答 > 合同里规定的技术联系人有无连带责任

合同里规定的技术联系人有无连带责任

时间:2026.04.08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182人
律师解析:
1.通常,若无特别约定,合同里的技术联系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其主要负责技术联系沟通,属工作联络角色,无特殊担责情形时,行为代表单位,个人不担责。
2.不过,若合同明确规定技术联系人对特定技术问题担连带责任,或其履职时有故意、重大过失,损害对方利益且构成侵权,就可能要担责。
3.判定技术联系人是否担责,要查看合同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公司与小李所在的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小胡是小李公司指定的技术联系人。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导致小朱公司遭受损失。小朱公司要求小胡承担连带责任,认为其作为技术联系人应负责。但小李公司认为小胡只是工作联络角色,合同也无明确约定其担责。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若无其他明确约定,技术联系人主要负责技术方面的联系沟通,其行为代表所在单位,个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若合同未明确规定小胡对特定事项的技术问题要承担连带责任,且小胡在履行职务时也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那小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2、判定小胡是否担责,需查看合同具体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若合同明确约定小胡担责,或小胡有故意、重大过失且符合侵权要件,则小胡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