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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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必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合同解除时违约方须履行现存义务,包括补救违约行为;应对受害方因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等值赔偿,包括合同执行预期收益。赔偿应公正反映违约的实际损害。

合同并非自动因违约解除,只有在违约行为符合法定义务终止条件时才可解除。这些条件包括:自然灾害、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不论履行期是否届满;还有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

从法律上讲,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从法律上讲,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