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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对婚前房产如何处理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17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处理婚前房产遵循自愿原则,双方能自由约定。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可约定仍归其所有。
2.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双方可协商分割,比如一方补偿另一方。
3.若约定将一方婚前房产给对方或共有,要明确过户时间和方式。
未过户前,赠与方可撤销赠与
4.离婚协议要书面呈现,对房产处理约定需具体明确,防止日后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小朱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在离婚协议中,小朱出于感情考虑,约定将该房产赠与小丽,但未明确过户时间和方式。之后小朱反悔,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小丽认为小朱应按协议履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房产是小朱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小朱的个人财产。依据相关法律,离婚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自由约定婚前房产的归属。小朱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小丽,此约定是有效的。
2、然而,由于双方未明确过户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且在未办理过户前,根据法律规定,赠与方小朱一般可撤销赠与。所以小朱反悔拒绝过户的行为具有一定法律依据。同时,为避免此类纠纷,离婚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婚前房产处理的约定需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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