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存在
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时,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可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2.无书面凭证,但转账、聊天记录能证明借款事实及金额,也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3.若只有转账,无借款意思表示证明,认定借款有难度。
4.能证明转账用于治病急需,且是临时资金帮助非赠与,分手时或可酌情要求返还部分款项。
要回借款,
证据是关键。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曾是情侣关系。恋爱期间,小朱多次向小丽转账,总计金额较大。分手时,小朱要求小丽偿还这些转账款项,称是借款。小丽则认为这些转账是小朱对她的赠与,无需偿还。小朱拿出了部分转账记录,但没有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也不确定聊天记录能否证明借款事实。
案情分析:1、此案涉及
借款合同关系,若小朱能提供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这便是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小朱有权要求小丽偿还借款。若没有书面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及金额,小朱也可通过法律途径
主张权利,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能充分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2、若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是借款,只是单纯转账且无借款意思表示证明,认定为借款有难度。若小朱能证明转账是用于小丽治病急需,且是基于恋爱关系的临时性资金帮助而非赠与,分手时有可能酌情要求小丽返还部分款项。所以,证据是决定小朱能否要回借款的关键因素。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