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单纯
拖欠门窗
工程款1个月不算
犯罪,多属
民事合同纠纷。
2.若发包方拖欠,
承包方可通过协商、调解、
仲裁、
诉讼等合法途径
追讨。
若合同明确付款时间,发包方未履约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等
违约责任。
3.要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
签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工程款,数额大的可能涉嫌
合同诈骗罪等。
判断是否涉刑,要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门窗生意,与小何签订门窗安装合同,约定安装完成后小何立即支付工程款。小朱依约完成安装,但小何拖延支付工程款达1个月。小朱多次催讨,小何仍未支付。小朱认为小何恶意拖欠,欲追究其责任;小何则称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小何单纯拖欠1个月工程款多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因双方签订了合同,小何未依约支付,构成违约,小朱有权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工程款,并要求小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若小何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门窗工程款,
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等
刑事犯罪。本案需具体分析小何
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性质及相关情节来综合判断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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