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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买方没签字有效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37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
只有卖方签字,买方未签字,合同通常不成立、无效。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结果,得各方签字或按手印来确认意思一致。
2.例外情况:
若买方没签字却已履行主要义务,如付房款且卖方接受,或卖方交房给买方使用,合同可认定成立且有效。
总之,合同是否有效要结合实际,依法律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价格、交付时间等内容。小胡在合同上签字,但小朱因疏忽未签字。之后小朱向小胡支付了房款,小胡也接受了款项并将房屋钥匙交给小朱,小朱入住该房屋。一段时间后,小胡以小朱未签字合同不成立为由,要求小朱搬离房屋,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合意,需各方签字或按手印等方式确认意思表示一致。本案中小朱未在合同上签字,若没有其他履行行为,合同通常不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2、然而,小朱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支付房款的主要义务,小胡也接受了款项并交付房屋,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认定为成立且有效。所以小胡以合同不成立要求小朱搬离房屋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具体是否有效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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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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