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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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材料:一、要求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三、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男方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根据中国法律,仅签订婚约时的大额礼金和“四金”通常需要退还,而日常交往中的礼物则无此要求。婚前借款购买的不动产若已转为共有,经济负担较重的一方可适当返还。对于财务性质模糊的情况,可视为赠与。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返还彩礼:未办理结婚证、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

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购买的物品,分手后是否能索回值得商榷。从法律角度看,恋爱期间的财务馈赠旨在加深情感联系。如一方自愿赠送独特礼物或支付共同开销,且未超过常规人际交往标准,通常被视为赠与,分手后不易索回。如涉及大额财产或共同购买的物品,情况可能不同。最好在恋爱期间就财务问题进行明确沟通,避免纠纷。

根据中国法律,仅签订婚约时的大额礼金和“四金”通常需要退还,而日常交往中的礼物则无此要求。婚前借款购买的不动产若已转为共有,经济负担较重的一方可适当返还。对于财务性质模糊的情况,可视为赠与。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返还彩礼:未办理结婚证、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

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如果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起诉状;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提起诉讼当事人的具体诉求等材料。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双方都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