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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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提成、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财产的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期间,如果一方独立承担房贷,房产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是在婚前一方购买并独自还款,那么房产通常会被视为个人资产。但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除非有特别约定。在分割财产时,独立还款方的贡献可能会得到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况比较复杂。要是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那房贷作为购房资金来源,债务通常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负担。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或者一方认可的、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了超过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那它就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得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在婚姻存续期间,贷款买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婚后购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即使一方负责还房贷,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还房贷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这意味着,在婚姻期间,即使一方承担房贷,实际上也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

该笔款项需夫妻双方签字确认,视为共同负债。申请购房贷款需满足:出示户籍、身份证等证件,购买银行指定开发商的商品房;存款余额不少于房产总价的30%;提交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同意将房屋作为抵押物;遵守贷款合同,接受银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