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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轨向小三借钱妻子要还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26人
律师解析:
老公出轨向小三借钱,妻子是否偿还分情况:
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像买房、共同投资等,属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义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若借款仅用于老公个人事务,如给小三挥霍、买东西,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是老公个人债务,妻子无需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出轨小胡并向小胡借款。小胡要求小丽偿还该笔借款,小丽认为不应由自己偿还。小朱称借款用于家庭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小丽发现借款实际是小朱给小胡挥霍及为小胡购置物品,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妻子有偿还义务。
2、若借款仅用于老公个人事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通常应认定为老公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本案中,借款是小朱给小胡挥霍及为小胡购置物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小丽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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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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