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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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的初始阶段,通常由债务人主要负责偿还夫妻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婚前债务会被视为个人债务,而不属于共同债务。然而,婚后如果一方自愿协助偿还,或者婚前债务被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债务,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双方共同签字或双方都认可的债务。 -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偿还后,偿还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已经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那么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返还多支付的部分。例如,夫妻共同债务为20万元,按照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法律规定应各承担10万元,但一方独自偿还了15万元,那么多偿还的5万元有权向另一方追回。这种追偿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的性质和自己多承担的情况。

确实如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间共同签署或一方在事后来对此表示认可的负债行为,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正常运转而产生的负债,都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因此,这部分的负债将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中,如有一方无力承担偿还责任,则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另一方进行代为偿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应有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若因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该笔债务或财产已被各自分割,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如何进行偿还;若协商未果,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