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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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程序中能否追加被告行政诉讼中,允许当事人申请追加被告。在第一审诉讼过程中,经原告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依照职权,依法决定是否追加或变更被告。若需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必须先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若应追加为被告但原告不同意,人民法院则需通知该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被列为共同被告的情形除外。

离异后,若遗弃罪的诉讼时效未过,当事人仍可起诉。可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公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遗弃罪指有扶养义务的个人或组织,对无法独立生活的年迈、年幼、患病者拒绝提供必要照顾和支持,且情节严重。

在行政诉讼中,允许追加被告。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告同意且经法院许可,法院可追加或变更被告。选择共同诉讼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若原告对追加被告有异议,法院可通知该当事人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除非涉及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特殊情况。

离异后,若遗弃罪的诉讼时效未过,当事人仍可起诉。可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公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遗弃罪指有扶养义务的个人或组织,对无法独立生活的年迈、年幼、患病者拒绝提供必要照顾和支持,且情节严重。

在行政诉讼中,更换被告需经法院严格审查,确认被告具备法定适格条件后,方可发出明确通知并按程序更改。若因误判被告导致初审被驳回,原告有权撤诉,调整并重新选定被告后,再发起新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