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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人对方要求我垫钱该咋办

时间:2025.07.2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1.摩托车撞人后,法律未强制要求垫付费用。
先查看自己是否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若买了,让对方联系保险公司赔偿
2.若对方伤势危急需救治,可适当垫付部分费用,同时保留好医院缴费票据等垫付凭证,方便后续赔偿结算时抵扣。
3.对方家属施压垫付,要冷静说明法律规定和理赔流程。
若对方不合理逼迫,可报警
总之,谨慎决定是否垫付,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骑摩托车撞到了小胡,小胡受伤。小胡家属情绪激动,要求小朱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小朱不确定自己是否该垫付,因为他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他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小胡家属不理解,不断向小朱施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强制要求小朱必须垫付费用。小朱已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可告知小胡家属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若小胡伤势紧急需要救治,小朱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适当垫付部分费用,并保留好垫付凭证,以便后续在赔偿结算时进行抵扣。
3、面对小胡家属的不合理施压,小朱应保持冷静,向其说明法律规定和保险理赔流程。若对方通过不合理手段逼迫,小朱可报警处理,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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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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