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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方单独出资买房算谁的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28人
律师解析:
1.若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属于出资个人财产
毕竟婚前财产是个人的,买房性质不变。
2.若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即便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都是共有的,买房也一样。
3.若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房产归属一方,按约定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小朱打算买房。购房资金来源及产权归属引发争议。小朱称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属个人财产;小丽则认为婚后买房即便小朱出资也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书面财产约定,但小朱坚称资金是婚前财产。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若小朱能证明买房资金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一般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因婚前财产性质不变。
2、若无法证明资金是婚前财产,婚后购房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仅小朱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所得若无特别约定是共同共有
3、由于双方无书面财产约定明确房产归属,所以不适用按约定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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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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