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存款现金记录可作
证据。
民事诉讼里,证据要真实、关联且合法。
正规渠道获取的记录,真实性有保障;
若和案件事实有关联,如
借贷纠纷中能证明款项交付,就能证明资金往来;
合法获取,其合法性也成立。
2.
刑事诉讼中,它也可能是关键证据,像
经济犯罪案可证明资金流向。
但最终能否被法院采信,要结合全案证据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胡借款,小胡称已现金交付借款,但小朱否认借款事实。小胡提供了银行的存款现金记录,显示在借款当日自己取出了相应金额,欲以此证明借款已交付。小朱则认为该记录与借款交付并无关联,不能作为借款已发生的证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在民事诉讼中,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小胡的存款现金记录通过银行正规渠道获取,真实性一般能得到保障。从关联性上,记录显示的取款金额与借款金额一致且时间相符,能证明款项的可能交付情况。只要获取方式合法,其合法性也得以确立。
2、在本案中,存款现金记录在借贷纠纷里可作为证明双方存在资金往来的证据。不过,最终该记录能否被法院采信,还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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