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签了合同,中标人挪用
工程款可能违约。
另一方能按合同要求其担责,比如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
2.若挪用致工程异常,发包方书面通知其改正,限期补足款项并继续履约。
若不改,发包方有权解约,并要求
赔偿全部损失,像已完工修复费、重新
招标费等。
3.情况严重涉
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
报案,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发包方与中标人小朱签订
工程合同。工程进行中,小朱将工程款挪作他用,致使工程进度停滞。小许发现后,要求小朱承担
违约责任并补足款项继续施工,但小朱认为自己虽挪用款项,但后续会补上,不构成违约,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小许遂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许签订了合同,其挪用工程款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依据《
民法典》,小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因小朱挪用工程款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小许书面通知其改正,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款项并继续
履行合同。若小朱拒不改正,小许有权
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朱赔偿因
合同解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已完成工程的修复费用、重新招标的费用等。
3、若小朱挪用工程款情况严重,涉及犯罪,小许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