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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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合同诈骗罪的一个特殊表现形式,工程合同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在签订、履行工程合同时,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之行为,从而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且涉案金额已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时,便可依法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在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若涉案主体为单位,其立案标准往往与诈骗金额密切相关。具体的数额标准则由各地方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此类立案起点额度设定在约人民币五万元或与其相当的其他货币价值之上。此外,公安机关在评估是否应当对之立案时,还会综合考量实施此种违法行为所具有的欺诈性特征、由此给受害方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如何科学地界定合同诈骗罪中院的立案标准合同诈骗罪,又称“经济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交付财产,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诈骗罪中合同诈骗的公安机关立案标准如何确立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要点:首先,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涉及国家对于合同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保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合同当事方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具体构成在于行为人在签署或者履行合同时,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方式,欺诈手段获取了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当事人巨额的财物;第三,关于犯罪主体问题,本罪的实施主体既包括个人也涵盖了单位组织;最后,从主观方面来说,合同诈骗罪的心态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至于立案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人民币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立案。

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的确定标准深入研读相关法律条文后能够明确得知,集资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乃为:若自然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其涉案金额需达到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而若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集资诈骗行为,则其涉案金额须达人民币五十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