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赔偿标准

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赔偿标准

时间:2025.07.28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60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
若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等合理费用。
2.法院原因:
如果是法院的执行行为导致错误保全,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担保情况: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先从担保财产中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存在债务纠纷,小朱为确保日后债权能顺利实现,向法院申请对小胡名下的一批货物进行财产保全。法院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然而,后来经法院审理,小朱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意味着此次财产保全属于错误保全。小胡因货物被保全期间无法正常交易,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小胡遂要求小朱赔偿损失,双方就赔偿责任和标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在本案中,小朱申请财产保全后诉讼请求被驳回,属于申请错误,所以小朱应当承担小胡因货物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2、赔偿标准通常以小胡因财产保全所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比如小胡因货物无法交易而错过的合理交易利润、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用等合理的经济损失,小朱都应予以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