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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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特定要求的情况下,相关房屋便可依法进行转让或过户。其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即每家农户仅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完成宅基地的过户之后,新老两方也需继续遵循这一规定,且所持有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出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大限额。同时,双方还须属于同一个村级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此基础上,房屋与宅基地将一并进行过户手续。此外,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得到村级集体组织的明确批准。

我国拆迁补偿分为房产居住价值和土地价值两部分。非农村户口的继承人仅能获得房产补偿现金,无权享受土地价值及安置政策。农村户口继承者可享土地补偿,但受“一户一宅”政策限制:每个家庭仅有一处法定宅基地,出售或租赁住房将丧失再申请资格;子女建房需具备相应宅基地资格。申请宅基地需正式分户。《土地管理法》保障耕地及宅基地所有权归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

在处理宅基地分配问题时,首先要明确使用权证上的登记姓名。如非两兄弟姓名,而是其父母姓名,则可按均等原则分配;否则,应公正公平处理。若证上仅有一兄弟姓名,则该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在处理过程中,应倡导兄弟和睦,促进家庭和谐。

兄弟共同出资建房,宅基地仅登记一人名下时,双方应签署详细合同,明确各自权益与义务,包括出资、所有权等。 随后,确定共同购买人,将姓名及身份信息登记于不动产登记证书,确保双方所有权。同时,签订共同承担责任合作协议,明确责任及法律约束。

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给兄弟,但需满足条件:双方遵守“一户一宅”原则,过户后新老用户均须符合政策要求,面积不超限制,双方需为同一村集体成员,并需村集体组织批准和主体变更手续。房屋与宅基地同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