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上市精选解答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5.07.24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上市 阅读:1222人
律师解析:
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职务操纵公司损害利益,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董监高实施此类行为。
2.有以下情形应立案追诉
导致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150万;
使公司证券终止上市或多次暂停上市;
造成公司破产、停业半年以上或被吊销证照;
其他致公司利益重大受损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其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公司进行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将公司资金转移至自己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监事小胡发现后进行劝阻,但小朱不听。最终该行为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两百万元。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上市公司董事,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符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要件
2、该行为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达到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小朱的行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