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轻伤二级判定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涉及颅脑、脊髓、面部、听力、视力等多部位损伤。
2.不同部位轻伤二级情况不同。
如颅脑脊髓,头皮创口或瘢痕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等;
面部耳廓,单个创口或瘢痕长4.5cm以上等;
听器听力,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愈等;
视器视力,眼球穿通或破裂、前房出血需手术等。
3.判定要由有资质的
司法鉴定机构按标准,经检查、检验和综合分析作出专业鉴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冲突,小朱被小李打伤。小朱认为自己受伤严重,应构成
轻伤二级,要求小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小李则觉得小朱伤势没那么严重,不构成轻伤二级。小朱头部有创口,面部也有伤痕,耳部和眼睛似乎也有损伤,双方就小朱的伤情是否达到轻伤二级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判定小朱的伤情是否为轻伤二级,需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涉及颅脑、脊髓、面部、听器听力、视器视力等多部位损伤。小朱头部创口若累计达8.0cm以上或有颅骨骨折等,可能构成颅脑脊髓方面的轻伤二级;面部单个创口或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等符合面部耳廓的轻伤二级条件;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符合听器听力轻伤二级;眼球穿通伤等符合视器视力轻伤二级。
2、最终判定应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该机构会通过检查、检验及综合分析,依据上述标准作出专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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